法制周報·新湖南記者 曾雨田
通訊員 陶琛
當事人已在民政部門離婚,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時卻無法獲取其配偶的婚姻狀況?近日,省高院與省民政廳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機制,這樣尷尬的情況將不再出現。此前,省政協黨組副書記、副主席賀安杰率隊赴省高院,就“建議民政部門與法院之間實現婚姻登記信息互聯共享”的微建議召開協商辦理會議,推動落實婚姻登記信息互聯共享。
今年7月,省政協向省高院發出《關于邀請協商辦理微建議的函》,建議推進婚姻登記信息共享工作,解決人民群眾的煩心事。收到微建議后,省高院高度重視,多次召開協商會,將其作為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,明確機關相關部門負責該項工作,梳理出相關問題,多部門集中研究、專項辦理。
科學確定離婚案件生效標準
“對于離婚案件,特別是一審離婚案件如何確定是否已經生效,不僅要考慮案件當事人是否在法定上訴期內提起上訴,還要考慮到不同的送達方式對案件生效時間的影響。”省高院民一庭業務指導組組長胡翔俊介紹,“部分一審案件當事人雖然在法定期限內郵寄了上訴狀,但從上訴狀郵寄到達法院,以及到達法院后受理、立案、掃描錄檔等工作仍然需要一定的時間,在此期間,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憑一審裁判文書到民政局要求變更婚姻登記,在數據庫中可能無法及時查詢到準確信息。”
在此之前,婚姻登記信息不全、信息互聯共享不暢等問題,對于許多需要再次申請結婚的群眾是一大難題。
為此,省高院從法律規定和審判實際出發,專題研究了民事案件尤其是婚姻案件的生效問題,梳理出相關法律規定,從專業層面出具了相關意見,為高效、準確地向民政部門提供離婚生效判決信息確定了標準。
提高信息錄入及時性準確性
為確保數字法院系統中婚姻案件等民事案件裁判信息的客觀真實性,省高院下發《關于進一步提高婚姻等民事案件結案數據準確性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及時錄入案件信息,通過網上送達平臺關聯校驗案件信息,補錄歷史數據,進一步提高婚姻信息錄入的及時性和準確性。今年7月以來,全省法院共校正相關問題數據近6萬條。
“當法官錄入案件生效及生效日期以后,民政部門辦事員就能準確查詢到當事人所涉婚姻案件生效與否,便可按照常規程序辦理,群眾跑腿也少了。”省高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績效室負責人鄭力介紹道,“信息錄入系統完善后,結案時法官會預填生效情況,若案件進入二審程序,系統便會自動將‘已生效’更改為‘未生效’。”
實現婚姻信息共享常態化
便民進步一小步,貼近民心一大步。值得一提的是,依托電子政務外網,省高院與省民政廳建立了本省婚姻登記數據共享通道,實現了婚姻登記信息共享。3個月以來,全省法院向民政部門提供民事一審、二審判決及調解結案案件信息23.3萬件,法院數據接口被民政部門調用超13萬次,單日最大調用達1萬次,實現了信息共享常態化。
打通數據端口后,省高院還與省政協、省民政廳建立了數據共享反饋微信群,并在內部建立起貫通三級法院的信息反饋工作群,確保信息共享問題及時響應,問題數據當日處理完畢。
“婚姻登記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,民政部門通過法院共享的婚姻案件信息,能更清楚地了解當事人的婚姻狀況,為全省婚姻信息共享提供數據支撐,切實幫助群眾解決辦證多頭跑難題。”省高院司法裝備處副處長陳皓表示,省高院還將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溝通機制,努力提升婚姻案件結案數據質量,探索婚姻關系確認便捷途徑,切實做到“讓信息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腿”。
責編:萬丹
來源:法制周報